保證金協議
網商園保證金規則協議
本協議由您與浙江云橙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締結,本協議具有法律效力,對您和網商園均具有約束力。
本協議中協議雙方合稱協議方,浙江云橙控股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在本協議中亦稱為“網商園”,在您注冊網商園或使用網商園服務時,即視為您同意本協議內容。
1、保證金定義
1.1保證金是指供應商以“一店鋪一保證金”原則向網商園繳納的用以保證其商品和服務質量的資金,網商園可以依照雙方簽署的協議或平臺規則進行處置。若行政管理部門或司法部門對供應商的行為有處置結果的,網商園有權遵照相關部門處置意見處理。
1.2保證金余額是指保證金總額減已賠付金額,具體金額以系統提示需繳納的金額為準。
2、保證金繳存
2.1供應商應根據網商園平臺要求繳納保證金,作為供應商侵權、違約、違規、未履行服務承諾、涉嫌違法犯罪時用于對用戶和其他權利人進行賠償的資金。
2.2對于供應商所繳存的保證金,網商園無需向供應商支付任何利息。
3、保證金的調整
3.1網商園有權根據供應商的業務變化及實際賠付情況等以書面方式通知供應商調整保證金金額。
3.2供應商曾因違規被網商園清退,若再次申請加入,網商園有權提高供應商的保證金金額。
3.3供應商店鋪受到行政機關調查處罰,網商園有權提高供應商的保證金金額。
3.4 網商園認為的其他應提高保證金金額的情形。
4、保證金賠付
4.1若經網商園審核認定供應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網商園有權根據實際情況從供應商已繳付的保證金中扣除有關的款項賠付用戶或網商園或相關權利人:
4.1.1未履行或延遲履行任何服務承諾;
4.1.2出售假貨或出售質量不合格商品;
4.1.3虛假或夸大宣傳;
4.1.4侵犯知識產權、財產權、人身權利等權利;
4.1.5標錯價無法發貨;
4.1.6其他違反網商園平臺規則、與網商園簽訂的協議或相關的服務承諾的情形;網商園若提取供應商的保證金進行任何賠付,將以短信等形式通知供應商,并說明賠付原因及賠付金額。
4.1.7 其他違法犯罪行為。
4.2保證金不足的情形處理
4.2.1當供應商的保證金不足以賠付用戶及其他權利人時,供應商應自行支付額外的賠付金額。
4.2.2如供應商的保證金不足以支付任何賠付金額,網商園有權中止或終止服務,包括但不限于采取凍結供應商應結貨款、將供應商從平臺清退、追究供應商的違約責任等。
4.2.3在供應商的保證金不足時,網商園沒有義務使用自有資金向用戶或其他權利人支付賠償金、補償金或其它任何款項。
4.3如供應商違反有關的服務承諾和/或網商園平臺規則和/或供應商與網商園簽署的其他協議,給網商園造成任何損失(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賠償、訴訟費用、律師費用等)的,網商園有權從保證金中扣除相當于網商園損失的金額。
5、保證金補繳
5.1如因供應商業務變化需補繳或保證金可用余額低于保證金總額的75%,供應商應在出現該等情況后7個自然日內及時補繳足額的保證金使可用余額達至最低保證金金額。如供應商逾期未能補足保證金,則網商園平臺有權終止服務。
5.2當供應商申請退出(或被清退)網商園平臺時,需先按照網商園平臺規定補足保證金至最低保證金額度,如未按時補足,則網商園有權自任一未結貨款中扣除予以補足,補足后才可發起后續流程。
6、保證金退回
6.1供應商申請退出(或被清退)網商園平臺,在所有訂單終止、所有投訴完結且供應商已完成交易的所有商品售后期均屆滿后,供應商可向網商園發起退還保證金的申請,自終止合作之日起滿7個工作日退回對應賬戶。
6.2因出現本規則4.1中所述的行為或供應商與網商園簽署平臺協議中約定的被網商園清退的供應商店鋪,保證金在清退時不予退還。
7、其他
7.1若供應商信息變更,需要根據變更情況的不同(如賬號變更、信息變更等),按照網商園的要求準備應提供的材料文件,并提前30個自然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網商園,否則因供應商信息的變更而造成的支付失敗、延遲、錯誤,損失由供應商自行承擔。
7.2本規則于2020年8月1日起生效,本規則與其他平臺規則不一致的,以本規則為準。